· 法律那些事——车位之争 · 部分财产案件起刑点 · “包打赢官司”之类的承诺服务要不得 · 关于鉴定人出庭质证应注意的问题 · 手机短信可否成为证据 · 网络律师成“新宠”
服务热线:0794-8222892
详情页面
当前位置:首页 - 抚仁资讯

抚仁大讲堂 甲季第二讲

发布时间:2025-01-10 点击量:15

2025年1月9日19时,“抚仁大讲堂” 迎来了甲季的第二讲,本次授课内容分别是由我所阮宸律师主讲的 “浅谈律师如何做好沟通”以及我所熊剑频律师主讲的“常见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

沟通的主要目的是交流和传递信息,良好的沟通有利于律师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成果、提供情绪价值。律师工作中常见的沟通情形有:书面沟通、言语沟通、实践活动。阮宸律师就如何加强沟通能力提出了自己的心得与经验,认为身为律师的我们第一应当学会倾听,倾听案件事实和当事人的诉求;第二要提升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多开口表达,注意逻辑训练,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积累词汇、优美语句;第三要学会休息,以最好的精神状态去沟通;第四在沟通中发现自己的问题时应当养成良好的心态。

担保的形式有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人的担保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物的担保有抵押、质押、留置等,熊剑频律师继续了上次授课内容,对民法典692、693、694、695、696、697、698、41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以案例的形式进行了详细解读,着重解析了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

通过本次学习,我们不仅学会了如何与当事人、公检法等人进行更好的沟通,也对民法典中的担保法以及司法解释有了更深刻的印象,为今后本所事务中办理案件提供了宝贵意见。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