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诉讼及非诉讼业务范围
1、接受公民个人、企事业法人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聘请担常年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人身损害/经济合同、婚姻家庭、建筑工程、房产开发、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工伤保险、知识产权等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
3、接受个人或法人对不服行政机关关于产权处置等的行政行为进行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在涉及企业改制、企业重组、企业并购的行政许可行为时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4、嫌疑人(被告人)及近亲属的聘请,担任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为犯罪嫌疑人作轻/无罪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他近亲属的委托,参加诉讼。
5、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执行。
6、接受当事人委托,参加各类纠纷的调解、仲裁活动。
7、办理公司企业、房地产、海商海事、国际经济贸易等法律事务。
8、办理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
9、办理各类民事、经济合同见证。
10、接受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11、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其他的有关法律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