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7日19点00分,“抚仁大讲堂”迎来了丁季第四讲,本次课程分别为“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分析”,主讲人为本所孙晨律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之颅脑损伤”,主讲人为本所花俊律师。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指股东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者具体的股权持有数额、比例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在本次课程中,孙晨律师将从“诉讼主体与管辖”、“隐名股东显名化的股东资格确认”、“ 隐名股东显名化的要件”、“代持协议的效力”等方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进行细致分析。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于2017年1月1日实施,主要适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以及人身损害纠纷等案件。对于人体受损程度所对应的致残等级法律法规已有明确约定,本次课程中,花俊律师将围绕《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着重讲述“颅脑损伤评残条款”以及“大脑与常见颅脑损伤”等内容。
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每一位律师宝贵的执业经验都能成为我们的精神口粮,两位律师以其自身角度对法律的理解与分析,亦能够为本所律师今后执业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