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7日19时00分,“抚仁大讲堂”迎来乙季第十讲,本次课题分别为“举证”,主讲人为本所邓岚星律师、“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主讲人为本所付谱华律师。
无论是何种诉讼中,证据的作用都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案件的走向,那么哪些可以作为证据?如何搜集证据?如何举证?哪些事实需要举证证明?这些都是诉讼活动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本次课程中,邓岚星律师将从“举证”这一课题,逐一解答上述问题。
每个人都希望“打官司”能赢,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债权能够全部实现, 但生效裁判文书到债权实现往往还需要经过强制执行阶段。那么,面对“老赖”层出不穷的逃避执行手段,我们债权人该如何合法的去实现债权?我国已经将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纳入刑法中,即“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本次课程中,付谱华律师将为我们讲述该罪的理解与适用。
无论是“举证”这一课题的解答,还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讲述,都扩充了我们的知识储备,相信在今后实务中,能够借此经验加以应用。